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银电解车间及其周边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招标已由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方大锦化化工)水银电解车间及其周边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EPC)项目;
2.工程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3.工程概况:对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方大锦化化工)原水银电解车间及周边场地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与管控。
4.工期要求:2019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的设计要点;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通过竣工验收,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甲 级资质或具备满足国家规定的环保工程相应要求设计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提供近三年内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场地重金属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业绩;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具备执业资格的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6:00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持以下证件(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到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
1.2 资质证书(含施工资质证书和设计资质证书);
1.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设计
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1.5 拟任项目设计人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需提供的证件、资料还应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技改部8710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委派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125001
联 系 人:黄女士 何先生
电 话:15668975792 18698950703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